根据教育部、财务部《关于印发(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)的通知》(教财函[2019]105号),依据《催眠av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校学[2017]20号等文件精神,经班级评议、催眠av 审核,评选出催眠av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,有异议者来学生科103反映,公示期3个工作日,评选结果如下:(见附件)
催眠av 学生科
2019.10.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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